责权利一致是给企业家予“黄金手铐-股票期权制”的前提。什么是责权利统一呢?我想广义责权利统一至少有三点:首先建立“科举资格(即应试科学、专业知识,取得任职资格)、竟聘岗位、契约考核、法治行为”或近似于这样的人才任用制度;其次才能根据能力约束欲望的原理,给企业家予与其能力和贡献相挂钩的待遇,包括股票期权制等一些四两拨千钧的“公私利益捆绑”法;第三,责权利统一标志着能力体现的同时劳动价值的实现,这主要是一种战胜风险的精神报酬或享受。一旦责权利统一建立,强化自我价值体现、重视精神生活的风气形成,特别当物质生活丰富、生存有社会保障时,人们通常鄙视、排斥不劳而获的行径与观念。
根据“科举资格、竟聘岗位、契约考核、法治行为”予企业家“加官晋级”的机会和其它方面的精神鼓励应是因才任用和凭功论赏,符合我国国情且是有效和重要的手段。精神报酬是高级的,不要精神报酬的“黄金手铐”必然滑向庸俗的拜金主义坭坑,导致社会文明的根本倒退,进而危及科学和生产力的发展。真正有能力有事业成就感的人绝不会信奉金钱至上。布鲁诺为真理把生命奉上;马克思为理想社会“赚”得个居无定所、举家衣食医疗不保;我们的科技管理人才多数感叹怀才不遇,孜孜不倦地寻求展开拳脚之环境条件。
总之,责权利不清,用人制度不科学,使用“黄金手铐”只有负作用。只要我们遵循科学务实的人才发现、选拔、任用制度和坚持责权利统一原则,还愁找不到由市场造就的管理、经营家吗?市场总是源源不断地造就一代又一代企业家,用得着“黄金手铐”去套牢那几个侥幸冒出来的能人吗?
上一页 1 2下一页